李明哲案」昨天在湖南公審後,將擇期宣判。對於李明哲的「被認罪」,除了家屬保持無奈和低調外,海內外質疑聲浪不斷。中國官方傳聲筒今天也不甘示弱,發動輿論攻勢反擊,強調該案「彰顯中國法治力量」,告訴人們「什麼事情在台灣能做,在大陸卻不能做。」

《環球時報》社評質疑,自李明哲今年3月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接受調查以來,「李淨瑜一直表現蠻橫」。這次來大陸前,她還發表聲明說「要看到正義降臨」,她的「正義」就是讓李明哲「快速回到臺灣」,但這「要大陸的法律說了纔算」。

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海外版,今天在2版要聞刊出署名「李貞」的評論文章稱,在公審現場來看,「中國的法治力量令人信服」。任何想要借本案進行輿論發酵、抨擊中國政治和法律制度,甚至意圖借此案炒作達到自己目的的人,已經被宣判失敗。

作者認為,無論港澳台人士、大陸公民還是外國人,「任何企圖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權的違法行為都將依法受到嚴懲」,任何利用李明哲案進行政治操作以達到影響兩岸關係的企圖,更是絕無可能。事實上,昨天公審已讓原本敏感的案件「脫敏」,「彰顯中國法治力量。」

《環球時報》更以社評大作文章宣稱,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確鑿證據。李明哲當場承認無視中國大陸的法律制度,組織、策劃、實施了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爲,並表示認罪悔罪。至此,這個案子已沒有更多懸念,接下來就是法庭依據庭審情況和相關法律進行判決。

社評指出,包括被告人的近親屬在內的各界人士和記者等30餘人旁聽了這次庭審,法院還通過新浪微博進行了全程視頻和圖文播報。「相對於以往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來說,這樣的公開審理還是比較少見的,顯示了法庭對依法辦案的信心。」

社評還說,根據該報掌握的信息,從台北趕來的李凈瑜旁聽了庭審。文章並說,她隨後發文表態,指稱李明哲受到「虛假審判」,是「被迫認罪」,並將審判說成是一場「政治大戲。

該報認為,「李明哲能不能回臺灣,什麼時候能回」,李凈瑜說了不算,「要大陸的法律說了纔算」,「這是法治國家的一個基本常識」。「李淨瑜裝不懂,通常無賴耍橫都會裝不懂,但法律最終會讓他們懂。」

《環球時報》話鋒一轉,同意李凈瑜「說的沒錯」,李明哲的確受到了「壓力」。「這是法律的壓力,是法律就一定會帶有強制性,就一定會有壓力」。社評強調,「李明哲要顛覆大陸的政權,以身試法,就必然會受到這樣的壓力與相應的處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該報指出,李明哲是臺灣居民,可以不理解大陸的法律,但不能因爲李明哲不理解,法律就要對他網開一面。你不理解、不尊重大陸法律,大陸的法律會教給你怎麼理解、怎麼尊重。」

文中並聲稱,對臺灣那些攻擊大陸法律不符合「國際規則」的人來說,李明哲案就是一堂普及法律的ABC課:「什麼事情在臺灣能做,在大陸卻不能做。」這個ABC常識的另一面是,合乎大陸社會發展實踐的司法制度確保了穩定與發展,也確保了臺灣居民在大陸合法經商、逗留和居住的權利,受到了民衆的廣泛認可。

《環球時報》認為,李明哲案的特殊性在於,李是以NGO的名義來大陸搞顛覆活動的。在臺灣和一些西方國家看來,NGO就如同護身符,掛在身上就如同掛上了個「自由、民主、人權」的牌子,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是合理合法的了。

該報意有所指地抨擊,李明哲被調查後,臺灣有些人跳出來,試圖按這個邏輯,藉助「國際力量」展開「營救」。「在21世紀的今天,臺灣居然會有人出此餿招,足可見他們的愚昧與無知。」

《環球時報》並稱,大陸不像臺灣,「國際力量」喊兩聲就會發顫。大陸有自己管理NGO的法律,更有自己的法律尊嚴。誰的護身符也不管用,試圖藉助於「國際力量」迫使大陸改變法律,「只會碰一鼻子灰」。

文中更提到,李明哲不是第一個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而被審判的臺灣居民,過去也有過類似的案子,但有的沒有公開,引發了臺灣和國外一些媒體的臆測,編造出離奇故事。這次公審,有助於臺灣輿論認清事實,體會大陸法律的公正嚴明。同時,它也有利於反擊境外輿論將此類案件往「打壓人權」方向的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