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行政院政務委員吳宏謀定調將讓「捕蜂捉蛇」業務由「消防單位」回歸「農政單位」,然而至今仍有13縣市尚未執行;消防員工作促進會的消防員今(16)日現身說法,以第一線經驗說明捕蜂捉蛇不僅危害消防員安全,也侵害公共安全。

消防員工作促進會副理事長余宗翰表示,從自己作為消防員在第一線的經驗,消防員從未受過「動物救援」訓練,做法都是「學長姐」教的,沒有這些觀念下是「硬著頭皮」執行這些勤務,非常容易受傷。他強調,消防員專業是搶救無呼吸心跳、化學災害與火災;卻支援捕蜂捉蛇業務50年之久,嚴重危害消防員生命安全;因此需要實質將捕蜂捉蛇業務回歸專業。

徐永明表示,捕蜂捉蛇不僅讓消防員疲於奔命,且造成很多受傷案例,去(2016)年8月14日彰化縣二林消防隊員遭眼鏡蛇咬傷,左手壞死截肢;8月26日屏東消防員抓雨傘節又發生一次咬傷;今年6月7日,雙溪分隊消防員補虎頭蜂被蟄刺送醫。余宗翰也指出,室友被虎頭蜂叮到後馬上昏迷倒下,台東與苗栗都發生過消防員不慎被蜇後「殉職」;台中更有捕蜂時不慎把房子燒掉被判「國賠」的案例。

「台灣平均28秒就有人需要救護車,怎麼可能還有人力做捕蜂捉蛇抓動物這類的事?」余宗翰也指出,除了消防員不諳捕蜂捉蛇專業,捕蜂捉蛇也佔據消防員人力,導致發生緊急危難時沒有人處理;余宗翰說明,目前消防員法定員額28,000人,但實際消防員數量只有14,037人,4成消防隊的消防員不到6位;如果1位留守,2位捕蜂、2位捉蛇,最後只有1個人可以去救火。

余宗翰舉例指出,呼吸心跳停止要在4-6分鐘內用CPR加上AED急救,曾有心跳停止發生在離消防隊300公尺處,但消防員出去捉蛇,沒有人能救他,最後沒救回來;宜蘭也發生過有人呼吸心跳停止,但消防員去救困在樹上的貓,消防隊沒有人能去救她,最後不幸過世。因此他呼籲民眾「將心比心」,民眾需要急救時,不會希望消防員剛好都在捕蜂捉蛇,也強調農委會1.3億如果沒有匡列,一切協調都是空談,希望中央積極落實預算編列與執行,回歸專業刻不容緩,才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指出,「捕蜂捉蛇」在法律規定上就不是消防員業務;根據「消防法」規定,消防員僅有「火災預防」與「災害搶救」兩大任務;從法律來看,應該是天災造成緊急危難而非潛在危害,需要公權力特別介入措施才能排除緊急事故時,才應調度消防人員。

消防署災害搶救組吳武泰組長表示,目前消防署、農委會分別與地方消防、農政機關協調中,已有15縣市協調完成,將進行招標作業,預期明年1月1日開始回歸;而7縣市尚在協調中,其中4縣市已「有譜」。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夏榮生組長則表示,未來將請各縣市政府針對境內環境特殊性去設計「開口契約」,研擬妥適後招標業者;或者農政單位有方法自行執行「捕蜂捉蛇」業務也可。因此,民眾未來有捕蜂捉蛇需求,可找地方「農業局處」或農業局處委外之民間業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