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律師當初在媒體投書中的敘述是:「有少數法官、檢察官現在還會收錢」,而非所謂的5-10%之間說法,今天司法院和法務部及眾多法官、檢察官們,會不會一點反應都沒有?或反而覺得事實如此?

但顯然張靜原先說法深深刺激了這些人,司法院、法務部罕見連夜發聲明譴責,法官協會和檢察官協會也有志一同要求他三日內告發受賄者,否則將要求總統剔除張委員身分。甚至有威脅將其移送懲戒之議者。

司法官們之所以如此在乎,不就是因為張靜說出了一個數字,這個數字太具體太刺眼了,具體到讓司法官們受不了。法官協會更要求張靜3日內依法告發他所謂5%-10%的收賄法官。

法官協會的說法,反而讓人懷疑他們的司法素養何在?經驗法則與證據缺一不可,這是用來要求辦案審案的司法官,而非一般平民。張靜30年來的經驗,憑甚麼不能公開談之?既然未具體指控何人,為何要提出證據?

張靜後來以馬克吐溫式的幽默回擊,表示願意向90到95%的司法官道歉,擺明了就是對於原先說法的不讓步。但就算張靜提不出證據,難道司法體系可以證明5到10%收錢的數字是錯誤的?須知,即使只有1%的司法官受賄,難道人民就可以接受?

就如張靜所言,他舉的數字,是將犯罪黑數涵蓋在內。所謂犯罪黑數,通常比實際犯罪數字還更高,尤其當犯罪者就是執法者之時,只有更高沒有更低。

犯罪黑數,學界指出,「存在于人們的感覺中,體現為安全感的缺乏;存在于人們的視角中,體現為對法律的懷疑與否定,使法律在調整社會關系中的作用蒼白無力。」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說法在台灣社會流傳不是沒有道理的,也讓人看見錯誤的法律判決是如何讓一個人的人生從彩色變黑白,冤屈無告,令人痛恨。司法貪腐者很難被發現及定罪,正是為我們社會關係帶來蒼白無力的一個重要原因。

更且,在數字上鑽牛角尖,除了顯示某些人的心虛,更容易讓焦點被模糊。在這場論戰中,台灣司法官普遍不被信任,才是重點;而這種不信任,便根源於長期以來司法界服務於政治的傳統,雖歷經民主洗禮,但實際上未曾經過轉型正義的結果。

收賄辦案只不過是司法改革其中一項指標,辦案看顏色、恐龍法官等都是病症,這些林林總總,才是召開司改國是會議的核心目標。陪審團制度當然也有缺點,卻成了台灣人民心目中對司法亂象大破大立的唯一解方;司法官們可曾想過何以致之?

把焦點放在要求張靜拿出5到10%法官受賄的證據,剛好是用來轉移外界對司法官的信任危機。但這樣的計策,顯然沒用,各項民調或網民反應,幾乎都支持張靜的說法。因為,真正讓司法官抬不起頭的不是說出人民感受的張靜,而是那些閉起眼睛就以為看不見的司法官。用張靜來祭旗,捨本逐末,只會激起更多民眾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