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24日裁決,政府必須先取得國會同意,才能正式展開脫離歐洲聯盟的談判。這項裁定可能讓脫歐變得更加複雜,也是對首相梅伊(Theresa May)的一大打擊。

最高法院院長廖柏嘉(David Neuberger)今天在倫敦法庭上宣布裁決結果,11名大法官以8票贊同和3票反對的多數決,駁回政府上訴,政府不能在未取得國會授權下,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

最高法院認為,去年的全民公投具有重大的意義,依賴行政權力來執行公投的結果是「不合法的」,必須由憲法允許的唯一方式讓其生效,脫歐必須修改英國法律,因此必須諮詢國會。

檢察總長萊特(Jeremy Wright)表示,這項裁決在普遍預料中,政府雖然感到「失望」,但早已著手草擬法案,以符合首相梅伊的脫歐時間表。

梅伊先前說,計畫3月底前,啟動歐盟《里斯本條約》第50條。英國脫歐大臣戴維斯(David Davis)預計今天稍晚對國會議員演說,說明細節。唐寧街政府將於稍後對這一裁定作出回應。

根據BBC報導,理論上國會阻止脫歐是有可能的,但實際上不可能發生,儘管梅伊此前有足夠的時間制定出一個緊急計劃,但這對政府來說還是一件十分頭痛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