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19日的委員會決議,認定凱擘、全球數位媒體(中嘉)以及佳訊視聽共3家頻道代理商,在105年度的代理頻道授權中,對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給予不公平交易待遇,3家合計處1億2,600萬罰鍰。

公平會19日表示,凱擘股分有限公司、全球數位媒體有限公司及佳訊視聽股分有限公司,於代理頻道105年度的授權中,分別對新進及跨區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給予不同的交易條件。對此,公平會認定為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為,凱擘、全球、佳訊3家頻道代理商分別處4,100萬元、4,000萬元、4,500萬元罰鍰,合計罰鍰金額1億2,600萬元。此外,自處分書送達後次日起,限期1個月內改正違法行為。

根據公平會的調查,3家頻道代理商在105年度的頻道代理授權中,對新進、跨區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特別訂定的交易條件,以開播地區行政戶數15%為最低簽約戶數,為實際訂戶數的數倍,以計算授權費用。相較於原有業者,凱擘等3家對原有的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給予較優渥的條件,以實際訂戶數的數折作為簽約戶數,授權基準大打折扣。

公平會表示,此3家代理商在市場中具有相當的影響力,以差別待遇不法墊高新進及跨區系統經營者的成本,縮減其以較有利的價格、服務品質爭取交易的機會,形成嚴重的競爭障礙。公平會認定3家代理商「惡性重大」,嚴重損礙有線電視收視服務之市場競爭,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2款規定處以重罰。 

凱擘於今年3月中旬遭全國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指控,指出其以「差別待遇」阻礙新業者進入市場,全國數位並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公平會提出檢舉。公平會19日決議出爐,凱擘則表示,尚未收到相關處分書,在未明確了解狀況下,不提出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