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由專任委員施錦芳擔任黨產會發言人,並公布「吹哨者條款」,未來民眾只要舉發相關事證,經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並成功追回者,最高可獲得獎金新台幣1億元。

黨產會上午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會中也訂定俗稱「吹哨者條款」的獎勵辦法。發言人施錦芳表示,未來民眾只要舉發不當黨產相關事證,在黨產會成功追回這些不當黨產後,會依提供事證的重要性,在不超過該財產價值的1%的範圍內核發獎金,最高以新台幣1億元為限。

施錦芳表示,獎勵金上限,是參考過去檢舉拉法葉艦佣金的相關規定,此外,過去東西德合併時,為了實踐轉型正義處理政黨不當取得財產,也曾訂最高500萬馬克(折合台幣約1.5億元)的獎金,因此在討論後,就以新台幣1億元為限。

顧立雄說,獎金的高低,要循事證的重要性而定,至於是否扣稅,顧立雄表示,「有所得就要繳稅,所以應該是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