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即將於2026年7月1日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未來支持台灣主體性、批評中國對台政策、聲援香港新疆西藏人權,都會被中國認定為破壞民族團結,成為中國法律追究的對象。對此,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表示:「表面上,這是一部促進民族團結的法律,但仔細閱讀內容就會發現,它其實是習近平時代國家安全體系向外延伸的最新一步。」他感嘆:「中國沒有改變台灣的法律,卻成功讓部分台灣人開始自己封住自己的嘴。這或許就是習近平時代『依法治國』的真正精髓——法律不是用來保障自由,而是讓人害怕自由。」

矢板明夫在臉書發文寫道,《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最引人注目。該條規定,境外組織與個人如果從事「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等行為,中國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換句話說,就算人在台灣、日本或美國,只要中國認為你的言論涉及新疆、西藏、香港、台灣等議題,都可能被納入追究範圍。當然,中共未必真的會去逮捕每一個批評者。但這部法律真正的目的,本來就不是抓人,而是嚇人。只要讓大家相信「說錯話可能會有事」,很多人自然就不敢說話了。這正是中國式法律最厲害的地方。在民主國家,法律的作用是保障人民權利;在中國,法律很多時候是用來製造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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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板明夫指出,最倒楣的其實不是天天批評中共的人。像台灣許多政論節目名嘴,包括他在內,本來就沒有去中國的打算。既然不去,自然也不需要看北京的臉色。真正可憐的,是那些必須去中國的人。台商要去中國做生意,藝人要去中國演出,學者要去中國交流,甚至一般民眾想去中國旅遊探親,未來恐怕都要先想想自己過去說過什麼。社群媒體按過什麼讚?轉發過什麼文章?上節目講過什麼話?誰知道哪一天會不會被翻出來?於是,人們開始自我審查。批評中共之前先想一想;談到台灣主權時先忍一忍;看到新疆、西藏的人權問題最好假裝沒看見。久而久之,嘴巴還在台灣,思想卻已經被北京管理。

矢板明夫續指:「最諷刺的是,台灣一些親中人士長期稱讚中國法治完善,批評台灣民主太亂、言論太自由。如今中國的法律直接把手伸到境外,他們反而成了最尷尬的人。因為他們比誰都需要中國市場,比誰都需要中國的人脈,也比誰都更不敢得罪北京。結果出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在台灣,最不想去中國的人,擁有最大的言論自由;最想去中國的人,最不敢講真話。中國沒有改變台灣的法律,卻成功讓部分台灣人開始自己封住自己的嘴。這或許就是習近平時代『依法治國』的真正精髓——法律不是用來保障自由,而是讓人害怕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