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3日審議「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等4案,卻因擔任會議主席的國民黨召委黃昭順在2度宣布「休息」後不見人影,讓議事癱瘓,直到下午6點45分率國民黨立委發動突襲,逕自宣布修正草案完成初審。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在臉書上酸黃昭順不懂議事規則,因為在下午5點半若沒得到多數委員同意就不能延會,否則就自然散會,根本是在自秀下限! 

內政委員會在黃昭順2度提出「休息」後,於下午5點半散會,下午6點42分黃昭順和國民黨立委徐榛蔚、林麗蟬、林德福等回到會議室,黃昭順表示,「我們現在繼續開會」,出境及移民法第16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須經黨團協商,請推一位委員於院會討論本案時作補充說明,請黃昭順委員在院會討論提案時作補充說明。」至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條文修正案和第17條條文已經念過,也是已經審查完竣提報院會。此時,徐榛蔚遞上提案,黃昭順表示,「針對本次議程所作的決議,有3位委員提出復議,沒有其他意見,我們就復議完成,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國民黨團助理在旁提醒復議案要處理,黃昭順接著問,「復議案有沒有意見?」林德福表示反對,黃昭順表示「復議不通過,好。有其他臨時提案嗎?」議事人員答稱「沒有」,黃昭順隨即說「散會,以上謝謝。」於是,13日的內政委員會在下午6點45分左右散會。

對此,陳其邁說,要議事抗爭,至少也要懂議事規則,連想要延長開會時間,要徴得大家同意始得延長都不知道。另根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99號明揭「…如有重大明顯瑕疵,即不生其應有之效力。所謂明顯,係指事實不待調查即可認定;所謂重大就議事程序而言則指瑕疵之存在已喪失其程序之正當性,…」。因此,國民黨還是用功議事,否則白忙一場,自秀下限罷了!並敬告國民黨團,「我吃剩飯等你,週三再戰!」 

根據陳其邁所列出的議事規則相關規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7條散會時間已屆而議事未畢,主席得徵詢出席委員同意,酌定延長時間。當日會議議事日程所定會議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17時30分,黃昭順於17:30前未經徵得出席委員同意延長會議時間,超過議事日程原訂會議時間17:30後之會議為違法會議,決議均屬無效。

陳其邁晚間在臉書批評「黃太后的逆襲」其實是「黃太后之亂」,要議事抗爭至少也要懂議事規則,連延長開會時間要徵得大家同意都不知道,更扯的是,國民黨散會了才提復議,真是荒腔走板,讓人哭笑不得。 

此外,陳其邁也搬出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強調國民黨火速通過兩岸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有重大明顯瑕疵,「即不生其應有之效力」,更酸國民黨13日的行為只是在自秀下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