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仙塵爆滿周年前夕,監察院10日通過提案,對新北市政府和交通部有相關疏失提出糾正,調查報告中指出,新北市政府未善盡地方主管機關之責,也未定期執行八仙樂園水域的遊樂設施安全檢查,交通部觀光局讓八仙樂園業者「擴大營業」至未經核准範圍,也未善盡監督審查之責,確有行政管理疏失。

去年6月27日發生八仙塵爆事件,導致484人受傷、15人死亡,監察院在交通及採購、內政及少數民族、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交通部及新北市政府糾正案,認定交通部未就八仙樂園對外宣傳的遊樂設施逐一查核,導覽圖上載明的15 項遊樂設施中,竟有8 項未經核准而不知,又未落實辦理觀光遊樂業年度督導考核競賽及例行檢查,確有行政疏失。

627八仙塵爆公安事件受害者保護協會常務監事王鈺琇表示,她在11日上午獲知監察院對新北市政府和交通部觀光局提出糾正,但新北市長朱立倫和八仙樂園負責人迄今遲未公開致歉,傷者家屬一直無法接受,日前法院僅判決彩色派對主辦單位業者呂忠吉4年10個月徒刑,受害者和家屬們無法認同,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做出公道的決議。

監察院在調查報告中也提及,新北市政府未善盡地方主管機關職責,涉有行政管理疏失,也沒有落實執行八仙樂園所有水域遊樂設施安全的定期檢查工作,新北市相關失職人員均難辭其咎。針對八仙樂園業者租賃國有土地涉及違規使用部分,監察院認為交通部觀光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新北市政府都應依法處置並審慎檢討。

(圖: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