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擬解約,民進黨市議員王世堅9日表示,依民法規定,離市府能主動解約的法定時效已進入倒數計時,要求柯文哲應儘速與遠雄解約,接管大巨蛋,不要再讓契約解除權睡下去,否則就會重此長眠了。

針對大巨蛋案,市議員王世堅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依據民法495條規定,若建築物出現重大瑕疵,以致於不能達到其使用目的,可予以解約。他認為,遠雄大巨蛋3大違約事實明確,包括工程逾期、安檢沒有通過以及毀損古蹟,市府應依法主動與遠雄解約,立即接管大巨蛋。

王世堅指出,去年他就在議會提案,除獲33位議員連署外,大會也三讀通過,希望市府解約接管大巨蛋,後續再邀集專家學者及公民團體,討論大巨蛋後續的問題,王世堅說,解約接管不但與法有據,還有議會可做靠山,呼籲柯文哲不要再讓契約解除權睡著,還走向對市府不利的合意解約,他並大聲疾呼,「醒醒吧,柯市長,市府已經讓契約解除權睡了1年,再睡下去就一覺不醒,從此長眠了!」

律師曾勁元補充,依照民法規定,契約解除權是以發現瑕疵當天始計算1年,意即離市府去年5月14日發現遠雄79項施工與原始圖不符、逃生梯減少、人潮無法疏散等缺失,能主動解約的時效也將到期,認為市府應儘速解約接管。另外,曾勁元也強調,解約之後還是能和解,屆時主動權還是在市府身上,不過,若時效過了,發球權就會轉移至遠雄那方。

對此,北市財政局副局長、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副執行長陳志銘表示,據他了解,民法所規範的是承攬契約,建物完成後是要交給定作人,但遠雄大巨蛋蓋完後,是遠雄自己所屬建物,沒有交付問題,屬於BOT合約,對於促參法能否適用民法的問題,他會帶回交由律師團研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