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總統蔡英文上台後,今年10月將首度面臨5位大法官的重大人事任命案。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9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建立嚴格審查機制,落實大法官人選審查」記者會,要求立法院提早排定審查時間,並建立嚴格監督之責,在準總統蔡英文就任提名大法官人選之後,應儘速將被提名人學經歷、財產、稅務等資料交給立院備查,立委黃國昌表示,時代力量黨團將全力支持要求立院落實大法官人選的實質監督。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3項規定,自2003年起,司法院的15位大法官當中,分為4年制(8人,含正、副院長)和8年制(7人)兩種任期,黃茂榮、陳敏、葉百修、陳春生、陳新民等5位大法官的任期將於今年10月屆滿,蔡英文就職後,將依循慣例重新提名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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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認為,大法官是司法憲政的最高守護者,基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不應由新任總統直接提名任命,但現行體制使得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重疊,而在現行體制尚未改善之前,要求立法院先改善大法官提名審查機制,期望蔡英文今年10月提名大法官的過程中,建立嚴格審查機制。
台灣法學會秘書長鄭文婷表示,以往總統提名大法官並未公布審查標準,外界對於被提名人選的適切性無從得知,身為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一員,法律界並不反對有產、官、學界背景的人選擔任大法官,但請告訴大家,關於大法官的任命標準與目的為何?絕對不可草率倉促決定。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強調,為了建立大法官嚴格審查機制,聯盟要求立院要提供被提名人之事蹟、著作、判決等審查資料及相關審查流程,並建立兩輪審查機制,對於複數被提名人應個別審查,在小組審查時也應舉辦聽證程序並應提出報告,同意權行使應於報告產出後1週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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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指出,時代力量黨團認為,立法院對於大法官提名人的審查時程,不得低於2個月。
台北律師公會、澄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民間司法改革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等團體均派代表與會,民進黨國會改革小組召集人暨立委李俊俋也到場聽取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