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馬來西亞20名詐欺嫌犯被遣返台灣後,因為台灣檢調單位並沒有獲取相關事證,因此偵訊後便全部釋放,引發議論。國民黨立院黨團18日召開記者會,針對縱放詐欺嫌犯之爭議,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表示,許多國外詐欺犯在遣返回台後,檢調都因為無法掌握事證或是犯罪受害人不在台灣等因素釋放,若只是空喊台灣司法管轄權,但最後變成縱放,未來有哪個國家會願意提供台灣免簽證?而成為詐騙案的庇護所。

林德福在會中質疑,台灣雖然在國際犯罪上主張擁有司法管轄權,不過,偵辦事證都是掌握在別人手中,將人遣返台灣後就釋放,被人認為是「縱放」,這樣會衍生出很多後遺症,像台灣現在有161個免簽證國家,如果只是空喊台灣有司法管轄權,但最後變成縱放,誰還敢給台灣免簽證?林德福呼籲,以後必須要檢調能掌握事證後,才能遣送回台,否則會對未來拘留、審判上造成許多問題。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這次馬來西亞爭議,台灣成為了「國際司法庇護所」,並且成為國際間詐欺嫌犯的輸出國,實在不可取。並且李彥秀擔憂,新政府即將在520上任後,兩岸關係會更加撲朔迷離,要是以後發生類似案件時,事證恐怕都無法回到台灣。李彥秀建議,應該要加強「兩岸司法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兩岸在偵破國際犯罪上,相互協調合作,才可以掌握事證,對相關人涉案的嫌犯處罰。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檢察官梁光宗在會中也表示,如果台灣沒有掌握證據,就無法進行強制處分的限制出境,強制處分要到達一定的證據門檻,在肯亞案與馬來西亞案的事件上,雖然被害人是中國人,但依據最高法院見解,台灣仍是有審判權,是可以偵辦的,但取回的境外證據,如何在台灣的司法程序上承認,過去有過判決,不過可以依照個案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