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退休當「雙薪肥貓」,長期為人詬病。行政院14日通過《財團法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未來公辦財團法人董監事都採無給職,除非董事長專職加上沒有月退俸收入,才可以領薪水。

行政院上午通過法務部擬具《財團法人法》草案,並核轉立法院審議案。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未來政府捐助法人與民間捐助法人將個別規範。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進一步解釋,這次修法中,民間捐助法人採低密度管理,政府捐助法人則規定細緻化。

在財務透明化方面,陳明堂表示,過去外界詬病的「左手交給右手」現象,未來一定資本以上的公辦財團法人,財務報表要經過會計師簽證。沒有會計簽證的法人,營運資料跟財務報表也要送主管機關備查。

人事部分,陳明堂指出,公辦財團法人的人選條件會比民間財團法人更嚴格,授權主管機關也可以進行績效評估,相關薪資也都要報核,不能董監事會通過算了,等於有了主動監督介入的公權力。

另外,農田水利會捐助或捐贈基金累積超過50%的財團法人,排除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部分規定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