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教父」常如山涉入愛爾麗診所集體偷拍案,新北地檢署25日偵結起訴,依妨害秘密、無故竊錄性影像、兒少性剝削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常如山等人。由於全案預計於26日移審新北地方法院,是否續押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對此,有律師分析指出,常如山除本案涉及大規模偷拍、兒少被害人及滅證爭議外,日前又遭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未遂及違反保護令等罪起訴,在重罪、滅證、勾串及逃亡風險等因素下,法院裁定接續羈押禁見的可能性相當高,且有必要藉此保護被害人權益。
根據新北地檢署起訴內容,常如山被控於旗下診所裝設偷拍設備,涉案被害人共計99人,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少女。檢方起訴罪名包括: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共12罪;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竊錄性影像罪,共34罪;刑法第319條之1第4項無故竊錄性影像未遂罪,共68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共4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4項拍攝少年性影像未遂罪,共4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無故蒐集個人資料罪,共42罪。此外,檢方指出,全案目前仍有部分案情持續偵辦中,尚未完全偵結。
針對移審後是否續押,有退休法官分析認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若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法院得裁定羈押。此次檢方起訴內容已記載,案發後相關人員曾前往各地診所拆除設備、移除主機並進行格式化處理,相關滅證情節已成為起訴事實的一部分,法院勢必列入審酌。
而律師直言,司法實務上,若被告已出現具體滅證行為,法官通常較難相信其獲釋後不會再透過影響力干擾證據保存或接觸相關證人,尤其本案涉及數位影像及龐大被害人數,相關風險更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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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律師指出,本案被害人眾多且包含未成年少女,涉及兒少性剝削犯罪。實務上法院對於未成年人性影像案件一向採取較高強度的保護標準,在審判初期維持羈押以避免被害人遭受二次傷害,並非罕見情況。
律師也提到,起訴書記載相關被告於偵查期間說詞不一、互相推諉,若法院認定仍有勾串可能性,亦可能成為續押理由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常如山另於24日遭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未遂及違反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等罪起訴。北檢指出,常如山涉嫌於2025年間對一名女子強吻並企圖性侵未遂,案發後更涉及違反保護命令、持續騷擾被害人等行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法界權威人士透露,另一件案件遭起訴的情況,雖與本次偷拍案屬不同案件,但法院在評估羈押必要性時,仍可能將被告是否遵守司法命令、是否有干擾訴訟進行風險納入考量。若法官認定被告對司法程序缺乏配合意願,將進一步提高續押可能性。
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常如山身為大型連鎖醫美集團負責人,具備相當資源與經濟能力,在面臨重罪起訴及可能長期刑責下,法院亦可能審酌其逃亡風險。
綜合相關起訴內容及司法實務見解,法界人士認為,法院在移審庭最優先考量的仍是保護被害人、避免勾串滅證及防止逃亡。在全案尚有部分案情持續偵辦、被害人人數眾多且涉及兒少案件的情況下,裁定接續羈押並維持禁見,仍是目前最受關注的司法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