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肯亞台人強制遣中」爭議,13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法務部、外交部與陸委會官員列席報告,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表示,依據國際司法的犯罪的處置案例,中國確實有司法管轄權。不過,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質疑,肯亞電信詐騙案中的77名涉案人,有1名是泰籍人,但該泰籍人士卻遣返泰國,那麼台灣人為什麼遣送中國?

戴東麗表示,在國際司法在處理犯罪事件時,會有很多方式,所以才會產生很多司法管轄的競合。這次肯亞事件是因為受害者都在中國,依照屬地原則是刑事案件的最基本原則,台灣人在肯亞設機房、結果地在中國,因此,中國是有刑事管轄權的,不過,戴東麗也強調,台灣也有司法管轄權,並且針對「中國有司法管轄權」,是依據國際法律層面上的處理方式來作回應。

不過,蔡適應質疑,為什麼泰國人可以遣返泰國,台灣人就得遣送中國?蔡適應批:「這到底是政治問題還是法律問題?」外交部亞非司司長陳俊賢13日受訪表示,依據肯亞當地給我方的說法,是因為這些台灣人是從中國轉機至肯亞,不過,這都是當地的回應,說法尚未得到證實。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在委員會質詢陸委會時表示,已有2011年的「菲律賓非法遣中」的前車之鑑,為何5年後還會發生肯亞爭議?林昶佐質疑兩岸司法互助與共同打擊犯罪之協議,是否具有效益?

陸委會副主委施惠芬13日備詢回應:「經過2011年菲律賓台嫌遣中案後,台灣與中國已經有合作上的默契,只要在國人在第三地犯罪,當地法院宣判後,就會把國人遣返回台」,不過施惠芬強調,這次肯亞發生台人被強制遣中的事情,是「第一次」破壞彼此的合作默契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