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殺警案已於2006年5月25日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死刑定讞,卻因為審理過程出現爭議,檢察官和被告先後提出再審,台中高等法院同意併案審理,創下台灣傳訊死刑定讞被告出庭首例,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暨律師羅秉成表示,「檢辯兩造」同時提出再審表示此案「有冤」,12日開庭結束後,會在下午2時30分於台中分院前召開記者會,請法官重新衡量判處死刑的門檻與標準。

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強調,台中高分檢為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已創下司法史上檢察體系為死刑確定判決聲請再審的首例,後來被告鄭性澤自己也由該案義務律師團聲請再審,獲得台中高分院併案審理,又創下檢辯雙方為死囚利益聲請再審的首例,在司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由此很明顯可看出,鄭性澤殺警案的審理和判決程序有其冤情。

羅秉成指出,根據以往經驗得知,法院頂多是書面審查,不會申請再審,但近2年以來,已有6例再審案件,確定死刑定讞的鄭性澤案創下再審首例,顯示法院較以往開明,鄭性澤是被判死刑10年以來首次走出台中看守所出庭說明,也算是獲得「另一種自由」。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在2010年發現鄭性澤冤案,並展開司法救援,引發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民主平台共同關注,鄭性澤的家人、高中同學們12日也會到法庭前聲援鄭性澤,並宣布正式成立「鄭性澤平反大隊」,爭取「捍衛清白,鄭性澤無罪」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