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公司之前爆出混油案,震驚社會,台北地檢署因此起訴味全前董座魏應充等13人。歷經1年半的審理,25日下午判決結果出爐,台北地方法院以詐欺、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判魏應充4年有期徒刑;味全公司則判罰金15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對於判罰結果,味全委任律師陳世杰直言「無法接受」、「對於判決認定有罪,我們認為非常的遺憾,未來將上訴。」

台北地檢署2014年10月分別偵結味全混用大統長基銅葉綠素黑心油案及販賣「味全香豬油」摻偽案,起訴前董事長魏應充等13人。據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指出,魏應充和常梅峰在2007年時為了降低油品成本,決定不再向西班牙進口純橄欖油,改向大統長基購入混摻銅葉綠素的橄欖油及葡萄籽油,再由頂新代工製成橄欖油、葡萄籽油。另外,味全以98%的低價棕櫚油,加入1至2%的橄欖油或葡萄籽油製成數十款調合油,並將瓶身改成深色,瓶身貼上橄欖、葡萄照片,包裝成高價調合油出售,7年來不法所得高達8億。

開庭期間,魏應充曾表示,起訴書內所有內容刻意忽視偵查中所得之有利證據調查,與事實完全不符,甚至感嘆「我的家人一直持續購買味全的產品,我怎麼可能指示生產品質有問題的產品、還提供給家人食用?」

但是,25日的宣判結果出爐,北院依詐欺、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判魏應充有期徒刑4年;味全公司則判罰金1550萬元。對此,台北地檢署表示,收到法院判決書經研議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而味全委任律師陳世杰則直言「無法接受」,並表示「味全公司向來恪遵法令,員工也遵循法規,秉持專業做好份內工作,對於判決認定有罪,我們認為非常的遺憾,未來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