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7日舉辦「總統交接條例草案憲法爭議」公聽會。多數學者認為,當改選後,現任總統就已經進入跛腳狀況,不宜推動重大政策;而現行交接的問題主要出自於交接時間過久;至於立法部分,則建議採取最小的立法。

針對總統交接條例牽涉到的憲政爭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7日舉行公聽會。曾擔任台北市長郝龍斌任內法規會主委的律師葉慶元發言質疑,「交接期太長嗎?」他以自己曾任國代助理身份指出,當時修憲時,曾說總統必須從多數黨裡任命行政院長,這也是馬英九主張的,也就是新任閣揆由國會多數黨交接時,哪有交接期太長的問題。所以,台灣憲政問題是多數黨拒絕組閣。

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所長陳英鈐則表示,進入交接期後,現任總統大概就跛腳了,「你也要想,自己已經跛腳了,不要來跳高跳遠。」他認為,應該採取「最小的立法」。即使立法了,法院大概都是能拖就拖,即使找大法官也是這樣。反正這部交接條例大概這一屆也用不到了,不如不要倉促中立法。

陳英鈐表示,要限制的是現任總統有沒有逾越職權,例如留下什麼歷史定位、卸任後還要影響政策、安插重大的人事政策。這是個憲政原則,不過,他也說,要明文化有困難。

中研院法律所助理研究員蘇彥圖表示,大部分國家的交接期都非常短,所以短到沒有制訂交接條例。會有交接立法的國家通常是過渡期較長的國家。即將離任的總統還有政治權力,但民意已經沒有給他付託,這會造成憲政風險,這也是國家最脆弱的時刻。很多問題是無法透過立法解決了,最根本的問題還是要去思考如何縮短這個交接期。至於到底多長,他以美國總統為例,大部分學者還是認為2個月太長了。

對於如何縮短交接期,蘇彥圖表示,即將卸任的總統是否可以學習政治家風範,透過政治運作去縮短交接期。或著在不需要修憲下,透過交接條例立法處理此一問題。

但中研院政研所研究員吳重禮則認為,只要中選會把總統、立委選舉拆開,例如2008年一樣,先選立委、再選總統。如果立法的話,他建議設立一個比較消極設限的法規。

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陳耀祥也主張交接條例應該低密度立法;新的民意產生了,國家重大決策應該由有民主正當性的當選人負責,現任總統的重大政策必須要凍結,而總統當選人也應該具有與聞權。而交接者也應該有禁止隱匿的義務,例如兩岸外交上,如果總統沒有交接,應該要負一定的責任。

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郝培芝則認為,看守政府的基本原則是除了日常行政推行外,應當全力準備交接事宜,應該不得推動新政策與新預算,並禁止人員調動;也讓當選總統具有與聞權,但對於總統核定之國家機密事項,新總統當選人與任何處理交接事宜之人員、官員,一律負有保密義務。

曾擔任台北市長郝龍斌任內法規會主委的律師葉慶元17日出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辦「總統交接條例草案憲法爭議」公聽會。   圖:林朝億 /攝

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郝培芝17日出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辦「總統交接條例草案憲法爭議」公聽會。   圖:林朝億/攝

中研院政研所研究員吳重禮17日出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辦「總統交接條例草案憲法爭議」公聽會。   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