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缺乏法源依據,網路個資安全嗎?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與民團台灣人權促進會5日上午發表台灣第一部《台灣網路透明報告》,針對2010-2012年「政府機關向企業索取個人資料」與「移除特定網路言論」狀況進行統計。報告書中指出,政府機關缺乏向企業索取個資的法源依據,也沒有內部標準作業程序,讓個人資訊隱私安全、網路言論自由陷入危機。

報告書指出,政府機關在2012~2014年間,至少發出超過4908次索取網路個資的要求,以警察單位佔77%為最大宗,另外,有1234起下架網路言論的要求,以經濟部佔97.7%最大宗,其中,政府機關近95%的要求都成功獲業者配合,民團表示「這只是最保守的數字」。

管碧玲指出,上週發生網路揪團搶高鐵優惠車票觸法事件,多人遭警方約談,管碧玲質疑,鐵路警察局竟能取得購票者的完整名單和資訊,質疑警方是否深入到銀行匯款程序以取得個資,偵查過程可能違反人權,對此,鐵路警察局當時發文回應「只有調查板主的名字和公司的股東名單」,管碧玲痛批,鐵路警察局明顯公然說慌。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指出,政府機關沒有通盤的法律依據,卻經常便宜行事,拿組織法的規定索取資料,邱文聰說,政府機關索取個資沒有標準作業流程,都是讓網路個資和言論自由陷入危機的原因。

會中邀請邀請NCC、警政署刑事局、衛福部出席討論。警政署刑事局副局長黃嘉祿表示,目前警察方和各刑警大隊都有網路偵查單位,但有些警察單位沒有,未來將規劃成立網路偵查真正的單位,不要再產生類似鐵路警察局偵辦購票產生的誤會。黃嘉祿坦言,警方目前仍無法處理line或whatsapp等網路通訊程式的監察,「詐騙集團用這個施行詐騙,讓我們有很大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