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開放同性伴侶進行「同性伴侶註記」後,台北市民政局23日宣布,他們將再針對現行法令「限制婚姻採一男一女之結合」聲請釋憲。民政局指出,由於關心同志權益與婚姻平權,所以希望由大法官來釐清,現行婚姻法令有無違憲疑慮。

台北市議會於6月初進行總質詢時,議員提出開放同性伴侶註記的要求,促使台北市民政局於6月17日,開放辦理同性伴侶註記,然而,註記並不具民法上的效力。23日民政局再發稿表示,他們已草擬釋憲文,將針對現行民法等相關法令「限制婚姻採一男一女之結合」,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之自由權、平等權,聲請釋憲。此釋憲文20日已得到市府核定,預計下週報內政部層轉辦理。

民政局並提到6月26日美國最高聯邦法院作成的關鍵性判決,由於該判決結果認可同性婚姻為該國憲法保障的範圍,北市府民政局也希望透過大法官釋憲,釐清現行的婚姻法令的限制,是否合乎憲法精神、限制理由是否充分。

不過,立法院6月11日對現任4位大法官進行提名審查時,4人面對「是否支持同性婚姻」的問題時,皆未舉手表示同意。

關於已經開放辦理的同性伴侶註記,北市府民政局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共有11件註記案。雖然註記並無民法上的效力,然而,能發放一紙確定兩者為「關係人」的公文,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指出,這份公文有助於醫療院所判定同性伴侶是否為醫療法上的關係人,若有簽屬手術同意書,或探視病人的情況出現時,能供作同性伴侶為「關係人」的證明。

許秀雯進一步表示,雖然目前衛福部認定同性伴侶屬醫療法上的關係人,但在執行面上,一線醫護人員還是可能因為無法確切判定同性伴侶與傷者的關係,或擔心引發糾紛,而優先通知其他關係人。近來,地方政府與衛福部認定同性伴侶享有醫療同意權的動作,確實是美意,但實際執行時,將發生許多困難。戶政機關發放的同性伴侶註記公文,能夠在某程度上讓醫護人員有所依據,所以仍是具突破性的政策。

在推行同性伴侶註記後,北市府又將就婚姻法令限一男一女的規定,聲請釋憲。許秀雯表示,感覺到北市府有積極在同志議題上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