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和名嘴周玉蔻間的戰爭愈演愈烈,羅智強今(10)日在臉書自清,他去TVBS,完全是個人的決定,和總統馬英九及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無關,而且就他所知,馬金兩人還不希望他去TVBS。但他也質疑,為何周玉蔻會得知他和TVBS簽約的內容,盼TVBS能出面說明。

周玉蔻昨天爆料,羅智強收了壹週刊100萬,提供馬英九是頂新門神的消息,羅智強表示,感謝壹週刊社長裴偉,第一時間立刻駁斥,澄清我沒收壹週刊的錢,也不會笨到自己去爆自己的料,白癡才去「爆自己的料」。

另外,針對周玉蔻爆料,羅在TVBS主持節目,簽約二年,主持三個月離開後,另領了一季違約金,約100萬。羅智強說,他和TVBS有保密條款,不能主動透露合約內容,雖然他不想懷疑是TVBS方面洩漏了合約內容,但也無法解釋,為何周玉蔻可以拿合約出來講?「TVBS方面,可否幫我說明一下?我希望TVBS能幫我說明,公布我的薪資,以及解約金等資訊,接受大家檢驗。或者TVBS放棄對我的合約的保密主張,讓我自己說明。」

羅智強也說,假設周玉蔻的說法為真,一季三個月的違約金是100萬,那每月約三十多萬。第一,她就打了馮光遠的臉,因為馮光遠說他一個月就領120萬,憑空長大4倍,「這個人的惡意與不誠懇,可見一般。我不證實周的消息的真偽,但我可以告訴大家,馮比周更可惡」。

羅智強還指出,若周所說的為真,他和TVBS是簽二年約,但離開卻「只」領一季的違約金,不覺得中間的邏輯有什麼問題?為何不是二年的違約金?照周玉蔻的說法推算一下,二年的違約金就將近800萬,為何他不要求這700萬?「周的邏輯不就剛好證明我並沒有他們口中的貪財?700萬不是小數目,至少對失業9個月的我來說。」

同時,羅智強也感謝TVBS,在他最困難的時候,給了一個絕佳的嘗試,雖然只短短三個月,但收穫與成長是難以形容的。他強調,消息若外洩,絕不是TVBS公司的本意,也許是其中某些知情的人不小心說溜嘴或什麼的。

最後,羅智強也澄清,他去TVBS,完全是個人的決定,和馬英九與金溥聰無關,兩人不但沒有運作他去TVBS,就他非直接的訊息,馬金還不希望他去TVBS,但顧及他已離職,是自由之身,也不便阻攔,只能尊重。「所以,不要再把我去TVBS主持的事,和馬金連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