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苑裡反瘋車自救會及聲援學生,前年以肉身擋車方式阻擋風車廠商施工,最後抗爭群眾有20人遭檢方依強制罪起訴。苗栗地方法院今(8)日召開審理庭,自救會成員和律師團開庭前高呼「捍衛家園無罪」、「言論自由無罪」等口號,希望爭取法官無罪判決。

為了反對英華威公司在苑港漁港旁設立風力發電機組,苑裡反瘋車自救會和聲援學生於2012年4月29日以肉身擋車方式,阻擋工程車輛進駐施工,警方經過舉牌警告,以優勢警力強制驅離抗議民眾。事後有14名學生和6位居民被依強制罪嫌起訴。

案件經過1年多的準備程序,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10點多召開審理庭,自救會20名被告和義務律師團上午9點在法院前召開記者會,高呼「捍衛家園無罪」、「言論自由無罪」等口號,希望爭取法官無罪判決。

參與聲援學生王雲祥表示,當時他們只是「坐在地上唱歌,遭到的是拳打腳踢」,面對的是警方手銬和警棍,早上7點被帶進警察局,「最後一個人出來」已經是深夜12時,但他們只是為了維護環境和保護人權而已,他不了解國家為什麼要這樣用司法追殺他們。

義務律師邱顯智指出,去年有多件苑裡鄉親與聲援者被以強制罪起訴的案子獲判無罪,而鄉親與聲援者們過去抗爭的第18-1號風機,如今也已被拆除,苑裡反瘋車的抗爭取得階段性的成果。他呼籲苗栗地方法院法官秉公審理,依法判決和平抗爭的苑裡鄉親與聲援者無罪,還給台灣社會一個公道,保障民主社會中最重要的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