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南市議會議長選舉,疑似5位民進黨市議員跑票一事,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今(29)日表示,中評會將於週三(12/31)移師台南開會,將對這5位違反「一致性」投票的市議員做出開除黨籍等最嚴厲之處分。

對於這次正副議長選舉,黃帝穎表示,民進黨呼籲檢察官必須嚴查買票。關於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投票時,有人將票匭推倒等事,已經涉嫌刑法第147條擾亂投票者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投票行賄罪,則更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黃帝穎表示,至於地方制度法第44條,正副議長需無記名投票之規定,被檢方引用為偵辦亮票根據,民進黨則主張要修正該條文,以落實責任政治,民進黨也呼籲將接任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能對此明確表態。

黃帝穎表示,對於這次賄選傳聞最嚴重的台南市議會選舉,民進黨將向南檢提供相關資訊,並希望南檢能積極主動、充分調查。他說,亮票與買票到底那個對於責任政治、對於民主傷害最大?當然是買票對於民主政治傷害最大。

對於檢方要追究亮票責任,黃帝穎則說,4年前新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民進黨市議員亮票遭檢方起訴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一審已經都判無罪;明年1月15日高分院也將宣判,而且這個二審是最終判決。如果高分院還是維持原本無罪判決,他呼籲,檢方就應該專心偵辦買票等傳聞。

至於台南市議會5位民進黨市議員沒有「一致性」投票部分,黃帝穎表示,本週三,中評會將在台南召開,屆時會做出除名等最嚴厲之處分。

地方制度法第44條規定,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鄉 (鎮、市) 民代表會置主席、副主席各一人,由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民代表以無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刑法第147條規定,妨害或擾亂投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