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8月11日公告將修法鬆綁第2次來台旅行的中國觀光客,將在台停留時間從15日延長到30日。對此,台聯立委周倪安今(26)日提出質疑,除了滯台中國人可能影響國安問題外,中國在台的「觀光一條龍」經營模式也讓台灣業者難以獲利。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專委曹顧齡則回應,此修法是業者建議、相關單位開會研擬後的結論,現在既然外界有疑慮,就會再做檢討。

內政部移民署8月11日公告,將修改《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其中,為增加中國民眾來台觀光量人數,並促進在台消費,中國人民經許可來台從事觀光活動的停留時間,入境初次仍維持15天,但未曾有違規紀錄且是第2次申請來台從事個人旅遊者,停留日期可延為30天。

對此,周倪安表示,根據審計部2013年度決算報告統計,到今年3月底為止,外來人口非法滯台人數高達6萬5千多人,其中超過1年以上者共4萬4247人;而中國非法滯台共計有2802人,超過一年以上者就有2052人。她強調,這些人可能打黑工,也可能潛伏進行情蒐,因此政府開放應有所節制。

不過,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簡任委員曹顧齡表示,配合促進陸客來台深度旅遊政策,除了中國黨、政、軍人士會進行特別審查,目前陸客在台滯留的比例只有10萬分之4,相較其他亞太國家來說算非常低。他也強調,並非所有人申請皆會核准,移民署仍有審查機制。

至於為何內政部要主導修法,曹顧齡坦言,是有旅行業者建議,認為若延長陸客在台停留天數,可增加在台消費,而移民署、觀光局、國安局、警政署等相關單位研議後,才決定修法。

但觀光局專委林燕美指出,根據陸客流量資料統計陸客停留平均8.4夜,所以事實上15天很充足。為此,周倪安質疑,既然15天即足夠,為何還要延長至30天?林燕美才說,主要是反映業者的需要,認為修法可以促進觀光,吸引陸客來台深度旅遊。

至於中國業者來台投資飯店、遊覽車公司、餐廳,讓陸客都到這些地方消費的「一條龍」現象,林燕美說,觀光局有研議相關事項,目前僅能加強逃漏稅查緝等。

移民署11日公告修法,2週後若沒異議即可實施,因此原訂最快10月新法就要上路,曹顧齡說,目前法案預告程序已告一段落,將送行政院核定,但既然現在外界有疑慮,移民署會再考慮各方意見再做檢討。

而針對移民署擬延長陸客在台停留的時間,國安局第三處組長黃永睿則表示,當初主管機關提出放寬措施時,國安局已主張必須在完整的安全配套前提下審慎開放,既然移民署評估可因應實務執行,國安局就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