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今(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已修正「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的草案,未來將實施「容積銀行」制度,改善現行資訊不透明、容積跨區移轉等負面影響。台北市長郝龍斌指出,未來將由「市府做莊」,將容積增額的利益歸屬全民所有,「捐地換容積」的名詞將走入歷史,此草案預計會在3月底送台北市議會審議。

郝龍斌表示,都市容積是全體市民的公共財,應該透過市政府取得後,再將容積代金作為公共建設使用,如此才符合全民利益。未來將實施「容積銀行」制度,開發商有容積需求,繳交代金給市府後,針對地區環境衝擊狀況給予許可容積,代金金額將由3家以上具公信力估價者評估。未來市府將選擇捷運站周邊800公尺、都市更新及整體開發地區作為容積增額的接受基地。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也指出,外界對於早期容積移轉制度有很大的批評,其中最讓人詬病的就是增額容積的利益流向私人,因此政府無法有效率地進行都市建設。他表示,這次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草案的推動契機,是台北市議會的要求,因此市府順水推舟,希望草案修改完成後,能在議會順利通過。

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邊泰明表示,由於現行容積移轉制度,是透過私人自行買賣,加上市場資訊不透明及中間人介入,除了導致原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地主的權益沒有充分保障、增額容積的利益流向私人外,也容易產生公共設施用地取得效率低、容積跨行政區移轉的問題。邊泰明強調,在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修改後,未來容積移轉價格將透明化,也可以更有計畫的推動都市建設。

邊泰明也指出,為了對依照現行制度以捐贈土地方式辦理容積移轉案件給予保障,於緩衝期限3年內仍可以繼續申請,但是以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方式的移入容積,不得超過接受基地容積移入量的50%。

至於容積代金計算方式,邊泰明表示,開發商向政府買容積時,將依照現行市價計算,經估價後扣除建築成本及合理利潤,合理利潤的範圍約在15%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