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告發南投縣長李朝卿在2012年總統大選,擔任馬、吳南投競選總部主委時,有縣府工務處技士將工程賄款50萬元,交給李朝卿的堂弟後,再轉交給馬吳南投競選總部作為競選經費,特偵組調查後認為沒有不法事證,今(18)日將該案簽結。

特偵組指出,李朝卿貪污案款項是否流入馬吳競選總部,經過傳訊多位證人後發現,李朝卿堂弟在2011年11到12月之間,擔任南投草屯某寺廟主委,並曾經向某廖姓金主勸募捐款給馬吳競選總部,為了支持前縣長吳敦義,因此廖姓金主則是和孫姓友人一同透過李朝卿堂弟各捐款50萬元,當時捐款人考量會被他人認為是支持某特定陣營,因此表示不需要收據,而此筆捐款與李朝卿經辦的公共工程案貪污款項沒有關係。

另外,有民眾檢舉,彰化地檢署在起訴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時,曾查到當時募款餐會發放紀念盤有1300份,單價91元,疑違反法務部競選文宣品不得超過30元規定。對此特偵組表示,該次餐會券每張1000元至3000元不等,91元的紀念品與餐券價格差太多,且遠低於餐券捐款價格,難以認定餽贈餐盤有影響支持者投票意向的對價關係,不可能以91元的紀念餐盤向選民買票,因此認定不涉及賄選,特偵組今日也將該案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