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本《共同社》今(11)日報導,日本政府相關人士透露,目前正在考慮修改曾經禁止武器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則》,擬允許對國際紛爭中持中立立場的國際機構出口防衛裝備,且當出口對象國欲將武器轉移至第三國時,日方的事先同意程序將可能設置例外,以促提高武器轉移的效率。

《共同社》指出,日本政府將於近日向自民、公明兩黨的安全保障項目小組,提出此放寬武器出口限制的方案,爭取3月在內閣會議上通過。

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則》於1967年由前首相佐藤榮作政府制定,明訂禁止將武器輸出至共產國家、聯合國禁止出口的國家,以及捲入或可能捲入國際紛爭的國家,且規定在日本武器輸出國欲將武器轉移至第三方時,必須事先辦理申請手續,並爭取到日方同意。

《武器出口三原則》幾乎讓日本完全無法出口武器,也無法和其他國家共同研發武器裝備,因此日本前防衛大臣北澤俊美(Toshimi Kitazawa)在2010年試圖在《防衛計劃大綱》中修改武器出口禁令,但因受到菅直人政府的反對而未果。

日本防衛省的智囊機構「防衛生產技術基盤研究會」也在2011年建議執政的民主黨野田佳彥政府,應修改禁止武器出口的規定,以維持和培植國內產業,最後決定放寬企業出口武器和生產武器相關技術。而當時日本政府的新規定,還同意日本與美國、澳大利亞和北約等國家共同開發與生產武器,並容許對外提供以和平、人道為目的的武器裝備。

1983年,前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的內閣宣布基於《美日安保條約》,把美國列為禁止武器出口的例外國家,使日、美可以合作開發導彈防禦系統;歷經911事件後,美國更公開督促日本修訂《武器出口三原則》,以協助販賣武器給歐盟其他盟國。

儘管逐步放寬武器出口禁令的政策方興未艾,但日本國內始終有如社民黨等持續主張和平憲法的政治團體,對修改武器出口禁令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