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昨天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規定派遣員工數量不得超過總僱用人數的3%上限,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7)日表示,截至去年第3季統計,行政院所屬單位的派遣工達10,365人,其中勞委會提報32人,並未超過3%的上限規定,但後來因為業務需要,勞委會的派遣勞工增加為993人,因此,政府目前派遣工的實際員額是11,362人,超過派遣法草案的3%上限。

勞委會昨天召開臨時委員會議,審查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明文規定企業、政府機關等使用派遣工人數將不得超過總僱用人數的3%。

但由於目前派遣法草案尚未通過立法,人事行政總處認為,相關調整將牽涉現職人員的權益問題,因此,並不會馬上以3%的上限控管派遣人力,且法令通過後,人事總處也會盡力維護現職人員的權益。

人事總處強調,派遣勞工保護法通過後,一定會落實以符合法令規定,也會與勞委會協調如何協助機關檢討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