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判貪污8年定讞,辯護律師顧立雄今(6)日說,郭瑤琪真的沒有收到錢。證人、南仁湖集團少東李宗賢先是說2萬塊美金裝在「2罐茶葉罐」;但後來又改稱是「1罐茶葉罐」;如果他真的有送錢,說詞怎麼這樣反覆呢?

顧立雄說,郭瑤琪昨天打電話給他時,心情非常沮喪,完全沒辦法接受。因為最高法院當時發回是很有利的發回;當時認為,最高法院應該也會堅持它的態度與看法;但高等法院在沒有新事證下,仍然拿前一審判決來判,但事實上郭瑤琪在第1次的一審、二審都獲判無罪;如果按照速審法,檢察官不能再上訴的,只是當初速審法還沒適用。

對於郭瑤琪到底有沒有收錢,顧立雄說,李宗賢原本宣稱送的是「2罐茶葉罐」,檢調去郭瑤琪家裡搜索,也沒有查到相關物證;後來,李宗賢在調查局作證到一半時,郭瑤琪主動把她當時收到李宗賢的「1罐茶葉罐」,而且吃了一點的茶葉罐送到了調查局。裡面絕對沒有任何錢。但這時候李宗賢才突然改口「1罐茶葉罐」,然後筆錄開始重做,等於前面「2罐茶葉罐」的筆錄就完全不見了,變成「1罐茶葉罐」。

顧立雄說,郭瑤琪根本沒有收到任何錢。且當時她兒子出國留學,還在海關被全身搜索,查行李,看到底有沒有錢?也沒有啊。所以根本沒有任何2萬塊美金的事證。

顧立雄說,李宗賢證詞反覆。一個人如果真的有做這種事情,怎麼會把2罐茶葉罐變成1罐茶葉罐?顧立雄指出,後來南仁湖集團也沒有投標台北車站那個案件,而且投標的價值也與2萬塊美金不相當,這完全是不合理的說法,這能成為對價關係嗎?

顧立雄說,辯方也舉出相當的事證說,李宗賢雖然是南仁湖少東,但他當時是不受寵的,所以,自己開貿易公司,而這家貿易公司底下也很窮,為了先墊那2萬塊美金,還要去籌不同的戶頭,後來才由他爸爸墊還給他;所以,合理的懷疑,如果李宗賢沒有把錢放進去茶葉罐,李宗賢很有把握認為,他爸爸也不可能去問郭瑤琪有沒有收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