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對行政院會今(5)日通過「地方制度法」山地原住民區自治修正草案,針對原住民區自治表達支持,但對原住民區自治財源不足由地方政府負擔,則表示嚴正抗議。高市將在法案送立法院審議時,號召高雄市籍立委要求中央專案補助原住民區財源,給予原住民區足夠的自治財源。

高雄市政府抨擊中央「中央政策地方買單」的作法,損害原住民自治區及地方政府的財政自主。市府指出,中央不願賦予原民自治最重要的先決條件 ─ 財政充足,僅想搏得「恢復原民自治」的美名,無異讓原民自治淪為有名無實。

行政院會今天討論「地方制度法」山地原住民區自治修正草案,與會的市府副秘書長簡振澄在會中表示,高市府多次向內政部表達有關原住民區自治財源,希望修正草案中第83條之7,除由直轄政府補助外,應加入「由直轄市所為之補助,仍不足支應原住民區自治所需財源時,不足之數由中央政府補助」等條文。

簡振澄說,市府提出的此一概括規定,對中央並無窒礙難行之處,但對原住民族自治財源更有保障,不過會單位包含財政部、內政部、主計總處、法規會、原民會都拒絕納入。

簡振澄表示,高雄縣市合併前,原高雄縣3個原住民鄉的稅課收入有限,財政收入仰賴中央補助,以97、98年決算數為例,該3鄉獲配中央補助財源共約4.4億、3.4億元,但縣市合併後改制為區,101年,3區獲分配的中央補助總數萎縮至3000多萬,中央明顯卸責。

此外,在所有直轄市中,台北市及台南市無原住民區,新北市、台中市及準直轄市桃園縣均僅有1個山地原住民區(鄉),相較於高雄市有3個原民區,未來須編列的補助經費更為龐大,地方政府財政負擔加劇,也將損及原住民區的財政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