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在台北車站招標案中收受廠商2萬美元賄款,最高法院今(5)日維持高院更二審認定,判郭瑤琪8年徒刑定讞。對此,郭瑤琪除了表示將考慮提出再審、非常上訴外,也考慮對證人李宗賢提出偽證告訴。

郭瑤琪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中,被指收受廠商南仁湖集團2萬美元賄款,一、二審判郭無罪,但更一審及更二審皆推翻無罪判決,改依職務收賄罪重判郭8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確定,郭成為首位貪污遭判刑確定的前女部長。

合議庭認定郭收受2萬美元具對價關係,並非人情關係贈禮,郭在交通部部務會報具體指示台鐵局應在招標日截止前,召開該案的說明會等協助,實質上這也有助於南仁湖集團對投標與否做出決定,郭已構成職務行為的對價。

對此,郭瑤琪表示,她剛與律師顧立雄聯絡,考慮要對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的兒子李宗賢提告偽證罪。因為李宗賢對她送錢的證詞前後反覆不一,捏造事實。

她先前之所以沒有提出偽證罪,是因為她自己對於走法院的事情就覺得很煩,加上宗教信仰上,不希望結怨,所以才沒提告。現在考慮到最高法院已經做出這樣判決,她除了可能提告外,也研究向法院、最高檢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辯護律師顧立雄受也表示,郭瑤琪對最高法院維持高院判決,表達沒有辦法接受,心情也非常沮喪。他說,最高法院前次有利於郭瑤琪而發回更審,其中相關疑點高等法院更審時並沒有釐清,也沒有積極事證來處理,就援用原來的事證判決有罪,並不合理。

顧立雄表示,將採取一切可能的方法,包括再審或非常上訴,為當事人郭瑤琪平反。

對於郭瑤琪被控收受2萬美金,顧立雄表示,郭瑤琪並沒有收到;法院僅根據李清波、李宗賢父子陳述。而送茶葉罐的李宗賢在偵訊時,對於到底送了一罐或二罐茶葉罐也講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