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軒然大波的塑化劑事件,今(4)日上午最新判決結果出爐,昱伸公司因非法將起雲劑加入塑化劑出售,使多家下游廠商受到影響,遭統一食品公司求償近10億元,台中高分院今天判決昱伸應賠償統一1億3千多萬元。

昱伸香料公司負責人賴俊傑、簡玲媛夫婦,涉嫌自民國85年起將對人體有害的塑化劑非法加入起雲劑中,出售給不知情的下游食品業者,讓包括統一食品公司在內的多家業者採購到摻有塑化劑的香料粉,添加在相關飲品中。

統一食品公司據此向昱伸公司求償近10億元,表示爆發塑化劑案後,該公司將相關商品下架銷毀,連帶商譽也受損,損失慘重,因此向昱伸公司負責人賴俊傑夫妻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酌統一食品公司所提出的,包括報廢、退款、銷毀等財產損失及非財產損失,判處昱伸賠償新台幣1億3000多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刑事部分,昱伸公司被依共同常業詐欺、詐欺取財、詐欺得利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規定致危害人體健康等罪嫌,被判罰金2千4百萬元;其負責人賴俊傑、簡玲媛夫婦則分別被判處15年、12年有期徒刑,以及併科罰金15萬、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