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1)日啟動「油安行動」的首日,共查獲6項的包裝食用油品,僅標示植物油或標榜純油,實際上卻是調和油,涉標示不實,立即要求業者下架回收、停止販售,並依法處辦;此外,轄內皆未發現販售衛生福利部公布檢測脂肪酸組成不合格的油品。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兵分8路稽查各連鎖大賣場、超市及超商等販售點,結果有6項包裝食用油品涉標示不實,分別為福懋漢氏蔬菜油(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純小磨香油(黃山食品工業有限公司,雲林縣)、正統高單位葵花油(正統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嘉義縣)、正統精緻花生油(正統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嘉義縣)、寶素齋super12天然精華油(正義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以及純正小磨香油(三豐食品工廠,新北市)。

衛生局指出,稽查人員現場立即要求販售的場所下架回收、停止販售,其中,三豐食品工廠生產的純正小磨香油,衛生局將依標示不實裁罰,另5項標示不實產品,將移請該產品製造公司所轄的衛生局後續處辦;同時再次呼籲,所有油品製造販售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規範,如經衛生局查獲且被證實原料違規,將依法加重處罰,另油品的品名應與本質相符,如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依同法第45條,可處4萬元至2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