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教授徐世榮、台大學生洪崇晏近期在一場抗議大埔案的行動後,堅持要究責高層行政單位的濫權,對國安局長蔡得勝、台北市大同分局偵查隊長賴俊堯、重慶北路派出所所長歐陽俊提告。但今(23)日中午的首度開庭,3位被告全都缺席,徐世榮和洪崇晏對此表示失望。永社則呼籲法院下次要傳喚被告出庭以便釐清,也強調這不是單純的個人刑案,將號召更多的民眾加入旁聽觀察團,關切案件發展。

政大教授徐世榮7月23日抗議大埔強拆案時,被警方以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移送;而學生洪崇晏則被推倒,造成頭部受傷送醫,並都於8月時決定追究高層單位的違法濫權,控告國安局長蔡得勝、台北市大同分局偵查隊長賴俊堯、重慶北路派出所所長歐陽俊涉嫌傷害、強制、私刑拘禁和妨害名譽。

此案今天於士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徐世榮、洪崇晏以及律師高涌誠、翁國彥、黃帝穎都準時到場,更吸引近30人旁聽,但被告3人沒有出現。

洪崇晏指出,法官只簡單確認原告及被告相關資料,隨即就由律師說明提告內容,同時說明為什麼自訴人認定此案具有公眾性質,但法官本身對案情沒作任何詢問。洪崇晏說,法官也問他們是否得知自訴狀裡描述的「不知名穿著警察制服之人」,也就是案發當天逮捕徐世榮的警員;對此,他希望法院可以透過司法程序,調取抗議時警方拍攝的蒐證影帶,而律師也當庭做出一樣的表示,但法官沒有進一步表示,記錄完成便結束開庭。

洪崇晏隨後也在網路上徵求更多的錄影資料,希望有人拍到他被推倒受傷的關鍵畫面。

永社強調,對不知名警察的身分問題,案發當天的錄影資料充足,法院應該可以查得出來。至於3位被告人,法院也應該很容易送達通知,自訴人和律師團都希望下次開庭時,法院能傳喚3位被告到庭,好釐清此案的共犯與詳細案情。

永社強調,這個案件的核心是人民的基本自由權利遭受侵害,因為徐、洪2人於合法範圍行使言論自由時,被警方以暴力干擾,導致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被強制終止,自訴人甚至因此受傷,行動自由更遭限制。如此看來,此案不只是個人的刑事案件,更反映出警察及國安局的濫權違法,法院和社會大眾都需要用更嚴謹的態度來面對。所以永社也發起「PR22號法庭觀察團」,號召民眾加入旁聽,持續關注此案發展,也期望達成督促法院之效。

洪崇晏也說,希望藉由這次的訴訟,讓無論高層行政單位或基層員警都知道要警惕,未來劃禁制區時必須更為細緻,而非愛劃哪裡就劃哪裡;對抗議民眾勸阻、執行勤務時,也應符合最小損害的比例原則,自我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