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王金平今(11)日中午被國民黨考紀會撤銷黨籍處分後,台北地院證實,王金平已委託律師邱太三趕在國民黨處分決議送達中央選舉委員會之前,於下午3時30分左右派員遞狀聲請假處分,要求國民黨暫緩將處分文送至中選會,同時,也提出「確認黨籍存在」的民事訴訟。

前立委許舒博曾以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的方式,暫時保住黨籍,但在許舒博模式之後,國民黨修改黨章第31條,即各種處分,經被處分人或原檢舉人提出申訴,在未經上級黨部變更前仍依照該章相關規定執行之。換句話說,即明訂「申訴期間,不影響考紀會決議執行。」過去黨員申訴期間,國民黨會暫不將撤黨籍決議送中選會,但目前黨章已更改,只要撤銷王金平黨籍的決議一送達中選會,王金平即會失去立委資格,屆時,王再聲請假處分已無實益,將遭法院駁回,如同房子已經被拆了,當事人要聲請假處分要求緩拆,已無實質意義。

而前立委邱太三在今天稍早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證實接受金平王邀請擔任其律師。而根據國民黨規定,假處分必須要在國民黨將撤銷黨籍處分送達中選會前提出,下午3點半,北院也進一步證實,邱太三接受王金平委託派員遞狀聲請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