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入司法關說的立法院長王金平,今(11)日上午9:40出現在中國國民黨中央,並到考紀會報告,但不到10分鐘即趨車離開,只有幕僚在黨中央外面發放署名為「中國國民黨永久黨員」的陳述書,文中指出,「金平始終與黨同舟共濟,不管本黨執政或在野,無時不為本黨著想,使黨的政策得以推動,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斷無損害黨之聲譽」。

國民黨上午9時30分開會處理涉司法關說的王金平懲處案,黨主席馬英九則取消總統府原訂的約見行程,在考紀會召開前,8時30分就先召開記者會,定調王金平已不適任立法院長,之後還坐鎮國民黨中央。

王金平上午到考紀會列席說明,但不到10分鐘即離開,也不接受媒體採訪,只發表了一份書面的陳述書。不過,王金平上午在離開大直住家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擔心考紀會開鍘?王金平則表示,現在不回應這個問題,希望大家體諒。

王金平在陳述書中說明,他與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及檢察長陳守煌的通話,僅是要提醒法務部及高檢署不要有濫權上訴的情形,沒有要求不要上訴,並非所謂的司法關說。

王金平也說,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特偵組可偵查五院院長的部分只限於貪瀆案件,對於此案,特偵組並無調查權。再依法院組織法第111條第2款規定,最高法院檢察署對立法院並無行政監督權。但依特偵組對該案的調查,顯見檢察官並未遵守上開法律規定的分際,實屬濫權。

陳述書中也提到,憲法第12條保障人民的私秘通訊自由,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3項明定「偵查不公開原則」,檢察官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的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也規定,監察通訊資料不得提供給其他機關或個人。王金平強調,我國已通過人權兩公約,此次特偵組提供監聽資料,顯然違法又違憲,對我國保障人民自由權利的努力,造成莫大的傷害。

陳述書也指出,依據「毒樹果實理論」,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能被採認,特偵組知法犯法,有強入人罪之嫌,輿論違有批評形同政治偵搜,對執政黨的名譽更是一大傷害。

陳述書強調,「對於檢察總長所率特偵組違法亂紀在先,踐踏法制,無權又越權的片面認定關說,造成各界誤解,金平深感遺憾」。而「身為本黨的從政黨員,不論黨遇到多大的挑戰和險阻,金平始終與黨同舟共濟,不管本黨執政或在野,無時不為本黨著想,使黨的政策得以推動,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斷無損害黨之聲譽」。

最後,陳述書總結指出,「金平並無關說,也無違反黨之紀律,並未觸犯黨章,亦無『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所規定的違紀行為,尚請明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