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規畫興建淡北快速道路,前年6月經環保署環評大會審核通過,但環保團體及部分地方人士認為對環境破壞極大,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4)日上午判決「撤銷環評結論」,等同於環保署敗訴。

儘管環團盼望環保署就此放棄上訴,但新北市府新工處接獲消息表示,等收到相關判決書,會提供詳盡的環評資料給環保署,協調是否再上訴;且新北市交通局、新工處強調,在環保署未撤銷環評前,環評仍然有效,因此工程狀況目前不受影響,照進度實施中。

為紓解淡水的交通壅塞,新北市政府預計建造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淡北快速道路),預計從淡水登輝大道連接至北市大度路,並於2011年6月22日經環評大會通過。

但淡北快速道路一直有著破壞紅樹林生態與淡水河流域沿線景觀、未必能改善交通狀況等爭議,受到環保團體與部分地方人士的強烈反對,甚至提起行政訴訟,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撤銷環評結論」,相當於環保署敗訴。

對此,身為淡水當地居民、綠黨成員的王鐘銘表示,希望環保署放棄上訴並撤銷環評結果,也希望未來每一個環評案件,都能經過完整且謹慎的審查;他更呼籲新北市要順應居民意願,勿破壞自然環境,強行開發。

不過環保署綜合計畫處長葉俊宏說,會根據判決書內容進一步討論,若有勝訴可能,不排除再度上訴,但也可能重作一階環評審查或進入二階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