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軍人節,官方一片歡慶歌頌之聲,勵馨基金會卻召開記者會,嚴正呼籲終止軍中性侵的問題,表示軍中的權力控制關係縱橫交錯,性別暴力也常隱藏在軍階之下,受害者幾乎不敢出面申訴,讓正義無法伸張。曾在軍中遭受性侵的女軍官蘭姊出面以親身經歷說明,「國軍真的需要被改變」,她更指出,自己的案例雖然和洪仲丘案的性質不同,卻都只是軍中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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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今(3)日上午也公布一份軍中性侵網路問卷調查,發現近40%民眾曾聽聞軍中服役或任職親友曾遭性侵,更有2%本身曾遭性侵,加害者和被害者以長官、下屬關係最多,高達72%,老鳥和菜鳥關係的比率也近55%;但其中,僅40%會向軍中申訴或求助,而求助或申訴者中,更有65%未獲正義伸張。此外,男性受性侵的比率為3.7%,女性約1.1%,受害者男性是女性的3倍多。

勵馨基金會進一步指出,根據軍法司統計,從2009年到2011年因性侵遭判刑的官兵,總計161件,分別依序為57件、48件、56件,若以1年52週、3年共156週計算,國軍平均每個禮拜至少發生1起性侵案。若乘上犯罪黑數(犯罪的未知數,指不外顯於統計上的實際犯罪數)10倍,軍中每週至少發生10起以上的性侵案。

現年62歲、國防醫學院畢業的蘭姊更出席記者會,講述20多年前的親身慘痛經歷,表示她在金門花崗石醫院當任少校護理長時,遭到當時1位王姓營長性侵,讓她婚姻破裂、多次自殺未遂,人生從此走樣,後來透過勵馨諮商輔導與宗教慰藉,才讓她走出陰霾。

蘭姊表示,塵封20多年往事早已過了法律上的追訴時效,但看到洪仲丘案引起社會對軍中人權的重視,她決定挺身而出,揭露這段經過,呼籲國軍對性侵案展開應有的調查,也希望各界團結、關注,共同終止軍中性侵。

但針對勵馨基金會的訴求,國防部今天回應指出,國軍於2009年到2011年發生的161件性侵害案件中,大多數罪名是刑法第227條「與幼年男女合意性交罪」,僅少部分屬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而且只有17起案件發生在營內,其餘被害人均為營外非軍人身分。

國防部也辯稱,國軍性侵案的數量不應乘上犯罪黑數10倍,這種推論並不客觀、欠缺依據,而且「不符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