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軍事法院昨晚和今天以馬拉松重開涉洪仲丘案的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前連長徐信正、上士范佐憲共3名被告羈押庭,並在今(8)日下午4時30分由合議庭裁定交保。對此,軍檢表示遺憾,且不排除再提抗告的可能。

高軍院從昨晚7點重新開庭審理,決定是否羈押何江忠等3人,但一直到今天凌晨3點都沒有結論。高軍院今天上、下午再開羈押庭,下午4時30分仍作出維持原交保裁定,但何江忠及范佐憲交保金額增加新台幣20萬元,亦即何江忠50萬元、徐信正25萬元、范佐憲4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據審判長李中和表示,范佐憲聽命並主導士官評議會結果;而徐信正則為單位主管,卻未依規定召開人評會;至於何江忠指示徐信正等人在陸軍下士洪仲丘退伍前,快速取得體檢報告,而送悔過室執行等事實,軍檢署認為涉及刑法第28條、陸海空刑法第45條「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等罪嫌。

但合議庭認為,經調查審酌後,認為何江忠等3人尚能坦然面對案情,偵查至今,經軍檢訊問2至7次,軍事法院羈押訊問也有3、4次,每次庭訊時間長達數小時到10多小時,已較一般刑事案件為甚。依客觀犯罪事實認定,如今已偵結起訴,若日後有翻異前詞,合議庭也會有心證。

對於范佐憲在具保後,曾自行於假日返回案發單位,但全程都有旅部連輔導長陪同監管,未查有串證實據,也被認為沒有羈押的必要。高軍院發言人倪運喜指出,這3人無羈押必要,合議庭因此裁定交保,提高保釋金的理由是「串證可能之心證」。

對此,軍高檢主任檢察官林文村表示,軍高院裁定雖然對部分被告提高具保金額,但軍高檢仍表遺憾,將研究軍高院維持交保裁定理由後,再決定是否要提出抗告,最快會是在收到軍高院裁定文後5天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