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廠工人臥軌案今(19)日下午開第1次偵查庭,關廠工人連線成員在台北地檢署外集結,並演出行動劇,力挺受檢警指控「煽惑犯罪」等罪名的12名臥軌事件協助者,並要求地檢署秉公偵訊、審酌臥軌案的原委,也呼籲勞委會、檢察官勿再濫用訴訟手段逼退抗爭行動。關廠工人辯護律師曾威凱則批評,此次偵訊淪為政府逼退抗爭的政治性手段,為保障人民集會結社及言論自由,對於為工人權益發聲的12人,他呼籲外界應給予最大的聲援。

去年6月起,勞委會對16年前遭聯福、東菱、福昌、耀元等工廠惡性倒閉而失業的中高齡工人提起民事訴訟,追討當時為補償資遣費與退休金而發放的「關廠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引起關廠工人強烈反彈。關廠工人協商受阻,於今年2月5日召開全國大會後,當晚8點20分在台北車站第3月台發動臥軌抗爭行動,引發各界關注。

警方排除臥軌抗爭者後,共12名協助臥軌行動的學生及關廠工人幹部遭警方以「公共危險」、「妨礙公務」、「煽惑犯罪」等罪名移送法辦,並在今日召開第一次偵查庭。

關廠工人成員下午在台北地檢署外集結,再次上演「臥軌」行動劇;劇中,頭戴總統馬英九和勞委會主委潘世偉面具的成員乘著寫有「討債拚經濟」的列車緩緩駛入現場,數10名關廠工人則立刻躺成一片,舉起「我臥軌、我自首」標語,並高喊「抗爭有理、臥軌無罪」等口號,象徵聲援該12名協助者。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秘書王浩強調,臥軌行動實際跳下月台的有數10人,包含在月台上參與抗爭的共達300人,警方卻只移送「協助者」12人,顯示移送程序本身就有問題。

他認為,警方不敢移送實際臥軌的關廠失業勞工,就是因為其抗爭具有正當性,具「阻卻違法」效果,「(抗爭事件)都有前因後果,那憑甚麼移送這12人?」律師曾威凱也表示,此次偵訊已非一般刑事案件,而是一種政治性動作,目的是要「殺雞儆猴」,讓抗爭民眾知難而退。

曾威凱說,這12人是為關廠工人權益、為社會正義發聲,如果任由警方起訴抗爭行動者,將有損於人民的集會結社與言論自由,因此要給予他們「最大的聲援」,並呼籲檢警考量事情原委、公正偵訊,不應起訴。

行動劇結束後,該12人隨即進入地檢署報到應訊,所有到場聲援的關廠工人及學生則陪同至應訊結束,等待檢警結果。出庭應訊的關廠工人成員林子文則表示,心情很坦然;他強調抗爭行動並非挑釁法律,而是「為正義而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