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媒共同社報導,因為福島核災而從福島疏散至千葉縣的災民,控告並要求日本政府及東京電力公司「恢復原狀」與索賠,今(31)日在千葉地方法院進行第1次辯論,災民要求希望政府與東電能負起責任並還給他們家園,政府與東電則駁回原告訴求。

福島核災疏散災民向政府及東電的索賠案,今天在千葉地方法院舉行首次辯論。有疏散災民表示,為何那麼多無辜的人必須為這件事而被長時間疏散?他們希望政府與東電能負起奪走福島居民家園的責任。

對此,政府代表則辯稱,必須進一步釐清責任歸屬。東電也堅持,將根據政府規定的賠償範圍和金額負責。

起訴書中將福島核災定義為「公害」,認為核事故是在政府及東電所塑造的安全神話中發展核電建設的結果,而政府在此過程中,並未妥善對東電行使監管權限。

該起訴案原告為8戶災民共20人,索賠金額除了疏散費用及停業損失等,還包含疏散所造成的精神傷害每人50萬日圓(約台幣15萬元),以及失去家園所遭受的痛苦2000萬日圓(約台幣600萬元)。

日本福島核災發生於2011年3月11日,今年3月時,仍有高達31萬福島核電廠附近的居民無家可歸,被安置在臨時安置所。日本政府也於今年4月底通過特別法,受災戶在過了民法3年追訴期後,仍可向東電要求賠償,協商不成的話,則可向法院提起賠償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