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漁船「益昇12號」29日因越界遭日本公務船扣押,為此,漁業署昨(30)日表示,益昇12號已於昨日中午12時48分人船獲釋,同時要求船長接受巡防單位訪談,如有違規的情形,將視情節的輕重依法裁處。這也是我國5月以來,第4起因漁船越界遭日方扣押的事件。

漁業署表示,蘇澳籍的益昇12號漁船29日在日本八重山群島以南、台日尚未達成協議的暫定執法線外,遭日方公務船扣押,在船主家屬繳交擔保金後,日本當局已於昨日中午12時48分人船獲釋,不過,由於益昇12號未按時回報漁船監控系統(VMS)船位,因此,漁業署已要求該船立即進港及船長應接受巡防單位訪談,如有違規,將視情節輕重依漁業法規定裁處。

漁業署表示,台日今年4月10日簽署漁業協議後,日本政府為因應琉球漁民要求,已增派10艘取締船在暫定執法線外近日本側水域,以及該協議適用海域外的水域加強取締工作,而5月4起漁船遭扣押的事件當中,有3艘在八重山群島以南、暫定執法線外海域遭日本扣押,顯示該海域亦為我國漁船傳統作業區域,台日雙方有必要儘速協商八重山群島以南海域雙方漁船作業安排,不過,在完成協商前,漁業署也呼籲漁民,在海上作業時,務必遵守台日漁業協議範圍,並維持在暫定執法線內作業,避免遭日方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