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再申請加入民進黨文件,台北市黨部以不確定當初廉政會等相關裁決為由,今(29)日上午,將其申請文件直接送交黨中央複審小組。根據北市黨部莊瑞雄轉述,扁在入黨文件裡也說明,「當初退黨是因為政治獻金申報不實,影響黨的形象,自行退黨」。

台北市黨部今日上午將陳水扁入黨案件直接呈送黨中央處理,同時並函送黨中央希望解釋:第1、廉政會在2008年10月,已做成「一審有罪視同除名」決議;第2、如果廉政會的決議是除名,那麼陳水扁申請入黨,尚未達除名所需的5年;第3、陳水扁的戶籍是在台北市或台中培德監獄;第4、該案是社會矚目案件,為避免公文往返延誤時效,建請複審小組審議。

同時,黨中央複審小組今日也召開第一次會議。委員邱議瑩表示,今天並沒有看到扁的入黨申請案;不過,對於日前異常入黨案,共否決1萬多件新進黨員入黨申請,主要包括新北市羅福助勢力、台中市廖姓台商及屏東縣前國民黨縣議長等勢力的入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