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根據資策會的統計資料顯示,今年的網路購物市場的商機可達7400億左右,但消費糾紛與詐欺事件卻層出不窮,因此,消基會呼籲,為了給所有消費者一個安心的消費環境,並減少詐騙或消費糾紛,政府應儘速針對拍賣網站賣家建立實名認證制度。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表示,目前網路交易分為2大部分,1種為買賣方分別為消費者、企業主的「B2C」(Business to Customer),因為「B2C」為企業對一般消費者的交易關係,適用消保法;但另1種「私人對私人」的「C2C」(Consumer to Consumer),卻屬於2個人間的契約,由民法規範,消保法管不到,且網路平台的業者也未將上述2種賣家確實分類,因此,如消費者向「C2C」的賣家購物後,出現消費糾紛,就只能向警局報案或打官司。

謝天仁說,雖然許多網路交易平台已提供e-mail認證或手機等實名認證系統,確保網路帳號的使用者就是賣家本人,同時確保賣家不會被駭客盜帳號,但這些措施都只屬於自發性,不具強制性與公信力,因此,經濟部應儘速全面、強制性的推動實名認證制度,也該建立「B2C」與「C2C」賣家的分辨方式,對於網路購物平台業者,也應針對其管理、義務和責任歸屬等方面進行規範。

「165反詐騙專線」偵查員邱俊惟則說,如推行實名認證制度,一旦發生詐騙或消費糾紛,執法單位可以透過賣家的認證方式,找到真正使用帳號的賣家,雖然並非絕對有效,但確實可讓執法者多一些追查的線索,對受害者來說,也的確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