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屏地區毛豆農民強烈反對的高屏大湖開發案,今(13)日遭到環保署環評大會否決,不過由於高屏大湖前身的吉洋人工湖開發案早在2001年通過,因此開發單位仍可再度向環保署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

環保署環評大會今天審查「高屏大湖工程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會中除了當地居民、毛豆業者、環保團體發言外,許多環評委員也提出對高屏大湖的質疑,最後環保署動用投票表決,包含環保署長沈世宏在內的16名環評委員,以10票比6票,支持將全案退回經濟部進行通盤檢討。

據開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資料指出,由於高雄地區水資源供給吃緊,自來水給水量約161.6萬CMD(立方公尺/每天),但高屏溪、東港溪及地下水等全年穩定供應量僅141.4萬CMD,因此規劃吉洋人工湖計畫,並在2001年通過環評審查,不過多年停擺,南水局因此將計畫改名為「高屏大湖」,並提出第一期的開發計畫,向環保署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

南水局表示,高屏大湖共有A、B、C、D、E等5個開發區域,第一期E區在高雄市旗山區、美濃區、屏東縣里港區交界,開發面積220公頃,蓄水量為1630萬立方公尺,估計花費為160億元新台幣,完工後每天可提供10萬CMD的穩定供水。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楊俊朗指出,高屏大湖預定區域地下水位極高,全部工程將開挖700公頃良田,就算只開發E區,也要挖掉220公頃,不僅浪費良田,也等於大量抽取地下水,恐嚴重影響農民灌溉和民生用水,如果從廢水回收及減少自來水漏水率著手,高屏大湖根本不需要開發。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指出,台北市曾花了55億改善自來水滲漏問題,減少漏掉的水達15.8萬CDM,無法接受花大錢只為每天10萬CMD的水,卻要犧牲許多農民的生計。他也提到,當地的高雄市政府已提出希望加強民生、工業廢水的回收再利用,屏東縣也提出改善東港溪水質來增加取水量,這些都證明高屏大湖根本沒有必要性。

當地種了10年毛豆的農民侯兆百說,水利署為了吉洋人工湖計畫,曾在當地挖掘試驗湖測試,然而10年來1滴水都沒有存到,他不相信高屏大湖能夠成功。他也指出,當地土地從1公頃130萬漲到現在250萬,質疑高屏大湖不只要挖砂石來賣,也有炒作地皮之嫌。

台灣區冷凍蔬果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蔡敬䖍表示,近年來許多台灣農業已經外移到中國,留下來的都是熱愛台灣的農民,高屏地區的毛豆產業多年來已在日本市場打下一片天,南水局雖然提出易地耕種的方案,但那些地方土地範圍不足,替代效果有限,不希望看到毛豆產業被高屏大湖給毀掉。

環評委員也對高屏大湖的必要性提出質疑,有環委認為,大高雄地區漏水率為26%,每天漏水量達47萬噸,加強減漏,可以保留許多珍貴的水資源。水利署則回應,湖區將設置阻水設施,減少湖區蓄水與地下水交換量,湖區外地下水位最大洩降並不超過1公尺,對毛豆產業影響,將透過相關機關協調方式來解決。

根據1月9日專案小組對此案做成結論,將「退回重審」及「先通過E湖區其他重辦審查」兩案並陳送交今天的環評大會,由於許多委員對高屏大湖有所疑慮,因此會議主席沈世宏決議進行表決,最後16位環委中10位支持「退回重審」、6位支持「先通過E湖區其他重辦審查」,因此全案遭到環評大會駁回。

對於這個結論,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局長賴建信表示,因為高雄地區一直是用水高風險的地區,因此會繼續嘗試各種可行方案來解決用水的需求,也會加強與地方及環保團體的溝通。他也呼籲,除了水利單位的調度用水,希望大家也一起節水度過枯水期難關,至於高屏大湖的後續,會等詳細了解環評結論後再做決定,不排除再提計畫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