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舉辦的「第一屆全國產業發展會議」由於會議結論包含「檢討環評制度」、「鬆綁外勞政策」等引發朝野立法委員關注,環保署署長沈世宏今(17)日在立法院再度表達對環評制度的看法,他認為,環評制度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辦,環保署則扮演環評制度把關者,並提供環評的專業諮詢,不是不把關了。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午進行「第一屆全國發展會議結論報告(共同意見)之可行性與否准評估意見」專案報告,邀請經濟部、環保署、勞委會等單位,對產發會結論表示看法。由於產發會結論中包括「檢討環評委員定位與組成」、「檢討環評制度與強化審議效率」,各界關心環保署對此的態度。

沈世宏報告時表示,《環境影響評估法》執行至今已將近17年,當年立法時定下若干條款使環評具有否決權,然而「否決權」與「環保機關辦理環評審查」為我國所特有,不同於歐、美、日、澳等先進國家的環評制度。

沈世宏認為,環評否決權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須負擔開發的政治責任,環評由環保署辦理與讓其他機關認為自己無需考量環境保護,更讓環評會議淪為各種開發爭議的聚集處。

沈世宏解釋,當初各國有鑑於開發行為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往往忽略環境因素及公民參與,因此,設計了環評制度預先審查開發案以減輕環境的破壞,但我國立法部門將環評辦理責任交給了環保署,還給了准駁開發行為的否決權,演變成今天各方爭議多時的環評制度。

沈世宏強調,環評涉及2個階段的程序,第1階段是透過科學的調查研究,把開發行為的各種可能性、風險性呈現出來,就是先要把事情搞清楚;第2階段才是依據這些科學資料做出開發與否的決定,他說,環保署只能做到第1階段,第2階段的決定應該由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承擔。

不過,沈世宏此番認同檢討環評的言論,卻被國民黨立委蔡錦隆吐槽,他說環保署為何不提出檢討?沈世宏解釋,這部份必須尊重行政院的意見,修法應該要由行政院提出,環保署只是提出看法,環評制度的檢討並非只有環保署的意見。

蔡錦隆則說,環保署遲遲不願提出《環評法》修法,卻不斷對外放話要檢討環評制度,如此造成社會上的對立與不安,非常不可取。他希望環保署儘快提案修法,讓環評制度能夠真的進行有效的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