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併購中嘉、年代董座併購壹電視、公視董事會爭議600日尚未解決,台灣媒體環境在今年不斷出現劇變,公共廣電政策也停滯不前。不過,德國聯邦憲法法庭前(2)日裁定,未來德國家中有電腦的家庭,也需繳交廣電執照費,預料將替德國ARD與ZDF兩公共電視獲得更穩固的財源保障,使德國公視的營運不會因整體經濟環境與政府補貼的增減而受到影響。

台灣公廣集團因為近年董事會選任爭議,引發輿論批評,即使新任文化部長龍應台提出一份以流行樂團五月天主唱阿信為首,令外界耳目一新的名單,但仍告破局,使得爭議持續未決。

過去,台灣公視的財源是否要學習歐洲公共廣電媒體收取執照費,還是依照現行政府每年撥款預算捐贈的方式,有過討論。但最後,《公視法》立法仍以政府預算撥款作為台灣公共廣電媒體的主要資金來源。

根據「台灣歐盟觀察」組織(taiwan EU Watch)日前轉譯知名德國媒體《法蘭克福評論報》(Fraukturter Allgemeine Zeitung , F.A.Z)報導指出,德國聯邦憲法法庭2日作出判決,由於電腦也具備收聽與收視廣播電視的功能,因此未來德國境內有電腦的家庭將被要求繳交廣電執照費。

不過該報導也指出,雖然目前ARD和ZDF年度執照費為70.5億歐元,由於2家公視無法確定未來能向擁有電腦的德國家庭開徵執照費後,會有多少進帳?因此,原擬於2013年元旦起向每戶每月徵收17.98歐元的執照費的方案將暫緩實施一年。

德國聯邦憲法法庭認為,電腦屬於「新興廣電媒體工具」,向擁有電腦的使用者收取廣電執照費用,並不會危害德國聯邦基本法中個人的權益保障。

報導引述德國公共廣電中心法律顧問Hermann Eicher分析,該項判決以法律條文再次確立了德國公共廣電媒體的獨立自主和專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