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23)日召開「專業法庭執行成效」公聽會,公布針對律師、法官、檢察官所做的問卷統計,結果顯示,設置時間較久、相關法律完善的家事、少年專庭成效最受法界人士肯定;而爭議較多的性侵害專庭、醫療專庭則被法界人士認為是最待改進的專業法庭。

監察院今(23)日召開「專業法庭執行成效」公聽會,檢討自2001年各級專業法庭設置以來的運作成效。現場除司法院、法務部等行政部會外,各領域相關民間團體也受邀列席。

根據監察院針對律師、法官和檢察官所進行的問卷調查顯示,在目前19種專業法庭中,以家事專庭、少年法院、少年專庭和智財法院執行成效最受法務人員肯定;而醫療專庭、性侵害專庭、勞工專庭、交通專庭、重大經濟犯罪案專庭和社會矚目重大刑事案件專庭則是法務人員認為最有待改進的前6名。

值得注意的是,性侵害專庭雖被律師和法官認為滿意度低,卻是檢察官滿意度最高的專業法庭。

對此,台灣防暴聯盟秘書張琳表示,現今性侵害案件的當事人有6成是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專業法庭在硬體設施的配置上應該考量到當事人的身心狀態,設置隔離通道,讓證人不需正面接觸被告。此外,由於身心障礙者遭性侵的案件有增加的趨勢,法官在審理時也應針對個案的特殊性採取不同的訊問方式。

另外張琳也指出,目前性侵害專庭的法官多非由專人出任,法官須同時審理其他案件,導致審查時間冗長,被害人身心飽受煎熬,他認為未來應該派遣專人擔任性侵專庭法官,以加快審理速度。

婦女救援基金會代表張凱強建議,在現有的性侵害專庭外,應另設人口販運專庭。他指出,自2007年到2010年間,台灣每年都有100到200件勞力剝削以及性剝削案件,嚴重程度比起性侵害案件可說是有過之而不及,應另設專庭審理,且硬體設施也應比照性侵害專庭的設置,保護被害人權益。

針對同列有待改進的醫療專庭,醫師公會副執行長王志嘉認為,目前醫病糾紛審理時常發生醫界與法界用語不同,致使雙方溝通不良的問題。未來應統一專業用語,以釐清糾紛癥結點所在。此外,由於目前醫療專庭法官專業知識較為不足,應該加強訓練,以加快審理速度,減少刑事醫療訴訟延宕的狀況。

有關外界對專業法庭的批評,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高榮志律師指出,外界對法官期待太高,某些特定領域例如工程、醫療、經濟等,需要長期的知識養成才能累積專業,法官不可能無所不知。

高榮志也表示,司法體系應該引入專業鑑定、專業證人,建立專家參審制度。而針對性侵害專庭爭議,他認為,這部分主要是法官缺乏人文素養和同理心,在培訓過程加強訓練即可,不需額外進行專業教育。

在聽取各方意見後,代表司法院出席公聽會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德民回應表示,將加強法官專業養成訓練,推廣引入專業證人,並著手解決各地專庭設置有城鄉差距、人力不足等問題。

陳德民說,未來在法官配置上,會朝專業久任的方向推動,若法官領有專業證照且願意留任單一專庭,則不會調動其職務,以便累積相關審案經驗。而在性侵害相關專業訓練方面,則會在法官訓練時開設相關課程,協助法官處理特殊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