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擾許久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法,昨(13日)夜在朝野立委的挑燈趕進度下匆促表決通過,「公益性」與「必要性」原則被熟悉法律的行政機關,以取巧的方式在法條中放進「公益性」、「必要性」等字眼,但是實質內容還是由行政機關認定,公益與必要淪為政府的公益與必要,而不是人民的。
環視民間團體對《土徵條例》修法所強調的六大堅持包括:堅持公益性與必要性原則、特定農業區不得徵收、建立民眾參與機制、落實專業估價的完全補償、建立明確的安置規範、矯正區段徵收惡法等。其核心意義就在於杜絕浮濫徵收,讓人民得以參與徵收過程,並給予遭徵收的人民得到應有的補償。
民間高舉糧食安全而反對的特定農業區徵收,在行政院的巧手下門戶大開,包括國防、交通、水利事業、公用事業供輸電線路都可以徵收特定農業區,另外「政院核定重大建設」也可以徵收,以目前全台爭議案件來看,幾乎都是所謂「政院核定重大建設」,所以法條對特定農業區的徵收防線,等於一座任誰都翻得過去的矮牆。
而在民間參與的聽證機制上,民間的期待整整被打了三次折,先要是「政院核定重大建設」,再來一定要是特定農業區的徵收,最後還要有「重大爭議」,滿足這三要件後才能舉辦聽證會,而這三項要件中有兩項都操在行政權手中,重大建設是政院說了算,重大爭議也是政院來認定,聽證會條件非常嚴苛。
大家關注的市價補償則是政院不可跨越的底線,還是交由地方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行政機關寧可自己搞自己的,也不要交給專業的不動產估價師來認定市價。這些通過千分之六錄取率才拿到一張國家證照的估價師,最後不敵怕麻煩的政府和擔心購地成本大增的財團。最為荒謬的是,連這個假市價制度的施行日期,最後都由行政院自己決定。
民間團體最後僅在建立明確的安置規範這點上,爭取到中低收入戶及調查有需求者納入安置計畫,實質內容包括:安置住宅、購置住宅貸款息補貼、租金補貼等。區段徵收的部分則完全失守,由行政部門按照原案通過,頂多多了政府得在區段徵收土地內增設農業專用區,供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折算配售土地、繼續耕作,以避免大埔和相思寮事件重演。
這個結果雖然令人難過,但也不令人意外,從《土徵條例》被包裹成「居住正義五法」的這個名稱,就看得出執政黨選前誓言通過的決心。不過一個手掌拍不響,昨天的結果也不完全是國民黨獨力而為,110席現任立委中,昨晚議場上最多只來了61個立委,雖然可以表決,但稱不上重視。
民進黨雖然痛批國民黨挾優勢表決,但如果32席只來了25席,恐怕要說全力阻擋也會多少心虛,如果認為32席來了也打不過昨天議場上37席的國民黨立委,那乾脆全部不投票還比較乾脆,還可宣稱是對蠻橫國民黨「無言的抗議」。昨天的景象讓民眾大嘆,原來稱職的在野監督只有這樣的水準。
日理萬機的吳揆可能不記得,但民間團體卻記得清楚,7月吳敦義和他們見面時說的「華山論劍」人間蒸發,留下的只剩一句「親切的問候語」。或許兩年間農民三次上凱道不足以撼動執政者,可能上千名農民親朋好友的選票不到二、三萬票,但政府對待人民的態度將會深植人心,一如劉政鴻留給台灣大眾的印象,就是個半夜會開怪手毀人良田的地方首長,究竟誰會被「白賊」二字困擾,相信民眾心中自有一把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