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報導指出,「教育部5月發函地方教育局處,要求研議未來甄選國中小及高中職校長時,將抽菸習慣納入遴選條件。」引發外界譁然,教育部長吳清基今(7)日到立法院備詢時,公開在立法院澄清,抽菸者照樣可以當校長,只是不宜在學生面前抽菸。

繼禁止師生戀、6歲以下幼童不能補習等爭議後,今天傳出教育部研議未來國中小和高中職校長遴選,抽菸者不得當校長,再度被批評教育部管太多管太寬,違反憲法中的工作權。

和之前的爭議澄清相仿,面對媒體和立委的關注,吳清基澄清,抽菸是個人行為選擇,菸害防制法通過後,菸害防治促進會希望教育部鼓勵學校老師戒菸,因此,才會在5月發文給縣市政府,但只是「建請、研議」,要以座談、公聽會方式尋求共識,沒有硬性禁止。吳清基強調,「工作權是憲法保障的,我們不能違反憲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我公開在國會殿堂正式澄清,抽菸者照樣可以當校長,只是不宜在學生面前抽菸。」

吳清基表示,抽菸是個人的自由選擇,不影響校長工作權;教育部發文只是配合菸害防制法通過,鼓勵建立無菸害的校園環境。

但據了解,花蓮縣國中小校長甄選,已經加入「凡有菸癮且自認無法戒除者,不得報名校長甄選」,這項校長不抽菸條款已引發工作權爭議。

而針對近日教育部所引發的新聞爭議,吳清基在上週四(3日)的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也一一澄清指出,教育部並沒有發文大專禁止師生戀;而6歲以下幼童不可補習,則是民進黨執政時期通過的草案,教育不分藍綠,他只是延續這項政策發展。